为保证有足够的培养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过程,以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参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经第63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提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括港、澳、台学生)的学费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具体调整方案为: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1、学费标准
①英语课由250元/学分调整为400元/学分。
②政治课和专业课由200元/学分调整为400元/学分。
③答辩费由3500元/人调整为6000元/人。
调整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所需学费总额为:20000元。
2、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调整自本决定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1、学费标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由每人每年5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后的学费总额为:12000元。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调整自2004级新生入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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